吉州区室内家装装修公司吉安违规改建房屋倒
2024-12-06 来源:壹点装修资讯网
违规改建竟致两人身亡 法院多措促调终获赔偿吉安法院网讯 吉州区的何某租赁房屋本为开店,但却擅自装修违规改建致房屋倒塌,更让两名九零后施工人员遇难身亡。这下,何某面临的不仅仅是巨额赔偿,更可能担负刑责。近日,吉州区人民法院兴桥法庭成功调解两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民事赔偿部分)。
2019年4月29日,吉州区吉福路17号房屋在装修期间发生坍塌。经初步调查,吉福路17号房屋建于20世纪70年代,原为吉安市某单位办公楼,后该房屋产权划转为吉安市某公司所有。
2018年8月,何某就吉福路17号一楼3号门面与出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用途为经营按摩。后何某在无资质、施工无图纸、无方案、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违规装修,无视房屋结构现状,严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出租单位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对何某的违规装修行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在房屋出现倒塌风险时,组织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刘某、欧阳某进行支撑加固。最终在加固的过程中,导致房屋坍塌,造成刘某某和欧阳某某2人死亡的事故。何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被羁押于吉安市看守所。现刘某某和欧阳某某的家属起诉至吉州区人民法院要求何某和出租单位进行民事赔偿。
此次事故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吉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民事赔偿案件后,对此案件予以高度重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目前政府对事故尚未作出最终调查结论,事故责任划分尚不明确,为尽快妥善处理事故及死者善后事宜,安抚好死者家属,火化遗体、入土为安,兴桥法庭承办法官在党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在应急局、当地政府等多部门的协调推动下,经过二十天的反复紧张调解,从法理、事理、情理方面力促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对刘某家属先行垫付40万元,出租单位先行垫付72万元。何某对欧阳某家属先行垫付30万元,出租单位先行垫付46万元,事故责任主体的责任划分明确后由当事方另行追偿。
至此,该事故的民事赔偿事宜暂告一段落,法院此举不仅受害人善后事宜得到了快速妥善的处理,也使受害人家属精神上、心理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