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不赔追查养狗人犯法吗恶狗伤人不能简单
2024-07-31 来源:壹点装修资讯网
笔者于8月25日发布了一篇关于上海某区发生的恶狗伤人致主人被刑事拘留的文章,评论里支持“打狗”的读者不乏少数,想必也是对恶狗带来的危害感同身受。“狗咬人”事件频发,恶狗伤人屡见报端,人狗矛盾是否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7月13日,通州5岁女童被邻居家突然冲出的成年藏獒咬伤,造成毁容;8月15日,上海的续先生一家被两只恶犬咬伤入院;8月16日河南固始县一狗连续咬伤15名路人包括老人、儿童……每一例恶犬伤人事件其实都是对人性的一次大考,因为狗不懂人事,但是自己养的狗伤人的狗主人呢?是这些狗主人的疏忽大意吗?与其说是疏忽大意,还不如说是狗主人的任性和放纵。
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出台了相关的养犬条例,根据这些规定,有禁止饲养烈性犬的、有出门要拴狗绳的、给狗上口罩的。法规明文禁止,但是我们却依然看到大街小巷、公园商场里撒腿狂奔兴奋不已的狗,我们依然不敢经过蹲着大狗的小店门口,我们依然看到迎面走来狗而选择“退避三舍”……我们依然怕突然被咬。因此从效果来看,出台的关于养犬条例等法规失效了。为什么令行禁不止?
狗伤人的成本低。拒赔、不赔、少赔、难赔是常态,被咬的人冒着感染狂犬病的风险往往还要自己隔三差五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鲜有见被拘留乃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大不了赔点钱”是很多伤人狗主的心态。
人狗矛盾还在继续,狗咬人的新闻还会不断见诸报端,如何令行禁止?如何让不自觉的养狗人士给狗拴上狗绳?
制度管人,因此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养犬管理条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里是否可以借鉴交警部门的做法呢?比如有管理和处罚权限的部门发现有不牵狗绳、不给狗上口罩行为的一律现场开出罚单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的是否可以和个人征信匹配?如果说上述情形可以防范于未然,那么出现狗伤人事件时如何处理呢?伤者是否在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立案并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受伤害的结果结合主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是否构成刑责。
“狗咬人”的实质不是狗的问题而是“人祸”。“没事,我家养的狗不伤人”、“小朋友别怕,狗狗对你叫是喜欢你呢”、“走过去吧,我牵着”........我想以上这些话大部分读者都听过。在上一篇文章中,有网友评论说“狗狗不是全人类的朋友,它是狗主人的朋友”。这位网友的话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狗是忠诚的,但是它只忠于它的主人。也正是它的忠,导致了面对陌生人的时候容易出现护主或者敌意,导致了一出出悲剧的上演。
如何令行禁止?如何规范违法养狗人的行为?我想唯有提高违法养狗人的成本,方能形成令行禁止的状态,方能减少日趋严重的“人狗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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